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班级: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现定于510日开始进行062—071学年度成人教育学生考核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1、我校成人教育本、专科在校学生(2008级除外)。

2、我校成人教育2008届应届毕业生或已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

3、我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学生班级同时进行。

二、考核评选办法及评选比例

062—071学年度成人教育学生考核评优评先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广工大继字〔20067号)执行。

三、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

510-5月20

专业导师或班主任按专业班级进行学风建设动员并布置评优评先的具体工作安排。

520-7月10

根据评优文件精神,凡符合条件的请上网“继续教育”主页,再点击“表格下载”或“专业导师”, 学生从中下载评优表格并自行申报。

710-9月10

专业导师或班主任必须严格按照评选办法逐一审查,并填写评选对应奖项的具体推荐意见。

910

各专业导师根据评优比例上报评选名额及名单。

910-20

学院对2008年评优情况进行综合审定。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均取消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资格。

2、各专业班级要认真组织学习《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广工大继字〔20067号)。

3、各专业导师和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专业班级评优评先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在评定工作过程中,一定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评定的材料,要认真核实,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要坚持将评定的结果在网上公示三天的做法。

5、学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及邮箱,并同时公布学工办的电话:37627517,以及学工办的邮箱:dengyx@gdut.edu.cn

6、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自行申报,同时根据自身条件申报相应评选项目,填写相应表格,写好总结,如有不符合规格的必须重新填写,否则以作废处理。

7、各专业班级在评定工作中,应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学工办。

8、所有纸质表格均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附件:

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请打开页面学院规章制度栏浏览)

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评优表格下载(请打开页面表格下载栏)

 

 

继续教育学院

OO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