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大学生请注意:
现将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校本部夜大学生选课工作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二、选课形式 由学生本人在网上进行选课。
三、选课原则
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规定,学生选课时应遵守如下选课原则:
1. 学生选课时,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教学计划》,对整个学习过程做一个总体安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各学期选课计划,不要盲目选课。
2.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决定每学期修读的学分数,即可以多修或少修各学期为各专业开设的课程,但每学期选课的学分最多不能超过25学分。
3.
选课时要首先保证必修课先选,建议按照“教学计划进度表”课程安排顺序依次修读,以保证知识的连贯性和科学性。
4.
除公共基础课可以跨班级选修学时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专业基础课在保证学时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情况下,可在相近专业内选读外,其它课程应在本专业、本层次教学计划内选读(任选课程除外)。
5.
学生在选修任选课时,应注意该课程的先修课是否已修,若该课程先修课未修,则不得选修该门课程。
6.
英语专业的学生不能选修非英语专业的英语课程,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不能选修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课程,否则不计入最低毕业总学分。
7.
修读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所取得的课程学分已达到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的80%、且当学期选课门数不超过3门者(不包括毕业实习、设计(论文))。
8.
本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选课的学生可委托他人代选,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补选。选课时间截止后,所选课程不可改选、退选(不开班课程除外)。
9.
学生若选了课,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缴交学杂费者(含学费有结余但订了教材却当次未交教材费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选课,不安排上课和考试,不发教材。
10.为了保证本班学生能选上本班的课程,6月1—3日为选本班课程时间,6月4—6日开放各班课程,学生可选其它班的课程。
11.因后续年级教学计划调整而使得某些课程停开;有关课程替换办理程序可在继续教育学院主页“学历教育”栏内查阅。
四、选课与注册程序
1. 上网登陆广东工业大学校园网http://www.gdut.edu.cn/→ “继续教育”→“学生登录”,选择“夜大第一次选课”项,阅读界面所有提示,并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进行选课。
2. 选课的同时,系统自动默认订购相应课程的教材。若不需要教材者,请取消订购。
3. 选课结束后,请于
4. 学生于
5.
6. 学生于
7. 在
8. 下学期夜大学开学时间为
9. 学生证注册盖章时间为开学后三周内;注册盖章办法为:由各班长收齐本班学生证和交费收据到3—107室专业导师处办理。
10. 补考报考办法:
11. 补考时间:从
五、免考选课及办理办法
免考规定见学生手册(或办事指南),凡申请课程免考的学生须在6月1~ 6日先将申请免考的课程输入免考栏内(在“学生登录”栏处登录,选择“学生免考申请”项),并请于6月1~9日(
六、说明
1. 课程代码开头第一位数为“
2. 各门课程选课人数达到限选人数,系统将自动关闭。
3. 如果本班课程已结束,请在学生个人选课页面的左边“课程分类”项目中查找相关课程并选课。
4. 无法登陆系统者请发电子邮件至院长信箱chjxy@gdut.edu.cn,并注明学号和联系电话。
5. 申请休学的手续须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学籍管理部(3号楼201室)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教学管理部对外办公时间为周一~周四13:00~19:00。(暑假期间:
广东工业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