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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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0 浏览次数:

各校外办学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人教育学历毕业实践环节的过程管理,加强成人教育毕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办学单位须按《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执行(详见新版学生手册)。

二、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控制和质量把关,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选做毕业设计(论文)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三、各办学单位成立答辩小组,并将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须提前三周在动态课表中备注,届时将派专家和管理人员随机抽查答辩情况。

五、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须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交。格式要求见《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

六、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有关文档和表格由各承办单位登陆继续教育学院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处下载,所有表格应按要求填报,表格中的学院统一填写“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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