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报考须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历教育 -> 招生信息 -> 报考须知

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录取的成人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指2023年3月31日前可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报考,录取考生2023年春季入学报到时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得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2.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http://www.eeagd.edu.cn/cr),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申请照顾加分(除贫困山区县以及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外)和免试入学等类型的考生还须进行现场审核。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院校单考和符合照顾录取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兵役退役、“下基层”服务期满的成人本科教育免试生(只能填报省内高校志愿)与成人高考其他类型考生同时报名。

(四)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及方式

考生网上报名同时填报志愿。

2.志愿设置

专升本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高起本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高起专考生可填报脱产班两所院校志愿、非脱产三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

3.志愿填报有关要求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单报本科,也可兼报专科,兼报专科的考生,如本科未被录取,在参加专科录取时,以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作为专科录取总成绩。

专升本考生只在专升本栏填报,高起专考生只在专科栏填报,高起本考生可在高起本、高起专栏同时填报。考生所报志愿和专业必须与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组相一致。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下基层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本科院校申请免试入学的,只能填报省内高校。

(五)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和具体工作安排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考试须知

(一)考试时间

2023年10月中下旬,具体安排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

理工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升本:

理工、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文史(含外语)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3.高起专:

理工、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0年版)要求命题。各统一考试科目试题满分成绩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录取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申请免试入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可申请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下基层项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年满25周岁人员(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

(8)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照顾对象的考生。

(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注:报名须知、考试须知及录取照顾政策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最新通知,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毕业与待遇

被录取的考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广东工业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相应层次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广东工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入学均不迁户口关系。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凡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取及入学资格。



联系我们

  • 党政办公室

    020-37627789

  • 专业技术培训中心

    020-37626541

  • 教学管理部

    020-37626330;37629280

  • 自学考试办公室

    020-37627894

  • 学籍管理部

    020-37628123;37626260

  • 职业技能鉴定所

    020-37627405

  • 学生工作办公室

    020-37627681;37627903

  • 远程教育中心

    020-37626663

  • 招生咨询电话

    020-37628298;37629280

学院微信公众号

@广东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粤ICP备05008833号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3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