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班、各教学点:
为加强我校成人教育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展示成人教育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发挥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榜样激励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奋发成才,深化优良校风、学风和班风建设,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1.在读成人学历教育本、专科学生;2024级新生只参与“优良学风班”(校内班)或“先进集体”(教学点)的评选,不参与个人评优。
2.本次评优课程成绩统计范围:2023-2024学年度(202301、202302学期);2024届优秀毕业生按毕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评选。请各教学点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在教学管理系统登记学生成绩。
3.各教学点包括校内班评优评先工作参照评选办法请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条件及比例
1. 2023-2024学年度先进集体、学习优秀奖、优秀学生干部以及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工作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广工大规字〔2018〕12号(详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
2.“优秀毕业生”的名额不超过同层次同科类应届毕业生人数总数的2%,“学习优秀奖”名额不超过同层次专业班级学生人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同层次专业班级学生干部人数的20%,“优良学风班”名额不超过校内班总数的20%,“先进集体”名额不超过校外点专业班级数的15%。
3.参加各项评选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还要配合学校分别完成附件2表7和附件2表8问卷调查,各教学点须提交电子版材料。
三、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0月7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在个人自荐或班级推荐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审批表、撰写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教学点班主任。
第二阶段(10月07日至11月1日):
各教学点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班主任认真对照《评选方法》的细则规定,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审批表一一进行初审后,填写相关表格。
各教学点审核并经本教学点公示无异议后,在本点符合条件的所评“学习优秀奖”及“优秀学生干部”中,各推荐1-2名优秀的学生,并通知所推荐的学生填写附件2表6.
各教学点汇总申请材料并填写审核意见于11月1日前按本通知“申报材料要求第4点”提交电子版。
第三阶段(11月2日-12月10日):
教学管理部终审各教学点提交申请材料,在校园网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对获校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发学校公文表彰。
第四阶段:开学典礼大会,进行广东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2024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
教学管理部集合各教学点提交的附件2表6,附件3表6等材料,优中择优展示于校本部专用区域的宣传海报中。
四、申报材料要求
1.2023-2024学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申请者,须要填报和撰写相应的审批表、工作总结(个人小结)详见附件2表1-8。附件2表6是各教学点推荐展示于校内宣传栏的学生用表。
2.各参评班级和个人,10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至教学点班主任老师。
3.各教学点在显眼区域或公告栏,面对本点在读的所有的学生进行广泛宣传,并将审核结果、要上报教学管理部的附件3表1-6,签名并戳盖公章后,进行公示5天,
4.各教学点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请于11月1日前整理本教学点评优申报材料,按照以下文件格式要求:
纸质版材料:附件2表1-5请教学点完成申请表的签名后,快递送达校本部教学管理部,
电子版材料:附件2表5,表6,表7,表8,附件3表1-6(建立子文件夹,根据需要下层可再建立一个小文件夹对应一位学生。请各自备注好文件名);同时,附件3表1-6签名并戳盖公章的PDF格式。打包发送至cjhs@gdut.edu.cn。
其余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留存本教学点备查。
5.未尽事宜,请联系校本部教学管理部劳老师 联系电话:020-37626330。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