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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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学位授予外语水平补充证明材料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浏览次数:

各位毕业班同学: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广工大继字【2020】16号)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本科在读期间,取得规定类型外语考试相应成绩,可作为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条件的证明。

本学期拟申请毕业的本科同学,请于11月25日前提交除学位外语统考以外的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外语水平补充证明材料:

1.非英语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参加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或以上考试,成绩达到425分(2020年以后以继续教育在校生身份在广东工业大学考点考取的成绩可免提交);

2.英语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日语等级考试(NNS)三级,笔试成绩合格。

证明材料交由教学点验证复印汇总后,寄到教学管理部,联系人:劳老师:37626330。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附件2:学位授予外语水平补充证明材料汇总表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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