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黄晓敏等178名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含休学)已超最长学习年限规定而未达到毕业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广东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广工大规字〔2019〕6号)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我校拟对黄晓敏等178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4月9日。
如对本拟处理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籍部提出陈诉和申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届时将按有关程序及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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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