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能鉴定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6年下半年维修电工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鉴定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9-07 浏览次数:

级别

开课

时间

收费标准

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须交材料

高级

10

下旬

鉴定费

380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1、个人申请表

2、中级电工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5、工作证明

6、大一寸白底照4

培训费

1300

教材费

70

总额1750

技师

924日(全省理论统考时间为123日)

鉴定费

600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结)业生。

4、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7、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8、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9、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1、个人申请表

2、高级电工证(或职称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5、工作证明

6、大一寸白底照4

培训费

1250

教材费

86

总额1936

高级技师

924日(全省理论统考时间为123日)

鉴定费

700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1年(含1年)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1、个人申请表

2、技师证(或职称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5、工作证明

6、大一寸白底照4

培训费

1450

教材费

86

总额2236

关闭

联系我们

  • 党政办公室

    020-37627789

  • 专业技术培训中心

    020-37626541

  • 教学管理部

    020-37626330;37629280

  • 自学考试办公室

    020-37627894

  • 学籍管理部

    020-37628123;37626260

  • 职业技能鉴定所

    020-37627405

  • 学生工作办公室

    020-37627517;37627681

  • 远程教育中心

    020-37626663

  • 招生咨询电话

    020-37628298;37629280

学院微信公众号

@广东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粤ICP备05008833号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3号楼